广州市中共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科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1]3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21人才梯队工程”是《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穗字[2010]18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明确的重点人才工程,对加快推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对“121人才梯队工程”人选的选拔程序、选拔条件、培养措施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和科技兴市战略,全面推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创新型城市,根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总体要求,结合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引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发展;以创新制度为动力,建立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