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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除饮品店这一类别外,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注“不含凉菜”;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注“不含裱花蛋糕”;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注“不含生食海产品”。
  3.甜品站《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栏中标注“饮品店(甜品站)”,备注栏中标注“餐饮主店位于××××(具体地址)”。核发变更的餐饮主店《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栏中标注“含×个甜品站”。
  (九)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下方居中位置打印“临时”,并加注括号。
  第三十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和行政责任、法律责任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四条 市政府对餐饮服务许可时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区县政府对餐饮服务许可时限另有规定的,在不违反本细则前提下,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关于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用语的含义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附设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一致。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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