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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内蒙古卫生年鉴》(2011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内蒙古卫生年鉴》(2011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内卫办发〔2011〕1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呼铁局卫生处、包钢(集团)预防保健中心,相关社会团体:

  《内蒙古卫生年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主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共同编写,全面反映我区卫生工作各方面情况、进展、成就的资料性工具书,自2007年开始编纂工作以来,得到各单位的大力支持。目前已连续编纂四卷,对于记录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历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成为卫生工作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内蒙古卫生年鉴》2011卷组稿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编内容

  《内蒙古卫生年鉴》2011卷将全面反映2010年全区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收编内容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报告、政策规范、工作进展、盟市卫生工作、重点医疗卫生单位、行业卫生管理、学术(群众)团体、卫生界人物名录、大事记、卫生信息统计、附录等类目。

  工作进展部分设如下专栏:卫生行政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关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牧区卫生、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医政管理、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干部保健、蒙中医事业管理、医学科技与教育、规划财务管理、人事与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二、编纂原则

  《内蒙古卫生年鉴》2011卷编纂工作,遵照以存史资政、服务社会为目的,客观记载2010年度全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历程,力求做到全面、准确、简明、规范、权威、实用,突出卫生行业特色,充分反映本年度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变化的基本面貌。

  三、有关要求

  1.由于个别编委和特约编辑工作调动,需要对《内蒙古卫生年鉴》(2011卷)的编委和特约编辑进行重新确认。按照惯例,年鉴编委由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特约编辑由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请各单位和各处室接到通知后,于2月19日前将编委、特约编辑、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等传真至卫生厅办公室(见附表)。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的特约编辑负责相关学会、协会人员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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