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医管字〔2011〕100号)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现将卫生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我区旗县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建设以国家级综合医院和自治区级医院为中心,连接旗县级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旗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1.建立高端远程会诊系统。由北京协和医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医院、通辽市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
2.建立区级远程会诊系统。由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与区内西乌旗医院、满洲里市医院、商都县医院、达茂旗医院、乌审旗医院开展试点,建立远程会诊系统。
二、项目内容
1.高端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北京协和医院建立远程医学中心,部署先进的数字化远程会诊设备和应用软件,开展高端远程医学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医院、通辽市医院按照北京协和医院远程会诊设备要求,配备先进的病历资料采集、视音频实时传输,会诊资料管理等软硬件设备,完成远程会诊、诊断、监护、预约、教育、手术指导、医学影像、心电传输和交互式操作、虚拟化病理切片等远程会诊业务。依托通信网络满足远程医学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2.区级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建立远程医学中心,部署先进的数字化远程会诊设备和应用软件,开展区内远程医学活动。同时,为开展试点的5个旗县市医院配备先进的病历资料采集、视音频实时传输、会诊资料管理等软硬件设备,开展远程医学工作,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基本功能,开展影像、病历、心电的远程诊断。依托通信网络满足远程医学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