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继续为旗县级疾控机构和乡镇级预防接种单位配备疫苗存储运输用冷藏箱和冷藏包设备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124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自治区疾控中心:
为促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措施的有效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利用2010年本级财政补助冷链设备资金,通过招标采购为全区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级预防接种单位,继续装备和补充部分冷藏箱和冷藏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为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级预防接种单位配备冷藏箱、冷藏包设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监督检查设备的到位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免疫规划冷链设备配备工作。
二、各盟市卫生局要对自治区卫生厅分配下发给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级预防接种单位的冷藏箱和冷藏包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下发的设备真正用到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输工作上,决不允许调配和调换,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向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