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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根据公务员的履职能力要求和公务员更新知识需要,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培训学习与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和职业发展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将培训体制机制创新贯穿培训全过程,推动公务员培训平台、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培训理论和制度研究,增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使大规模培训公务员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公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培训资源合理配置,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全面落实公务员培训法定任务。五年内将全省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其中县处级公务员五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3个月以上,其他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

  --稳步提升公务员培训实际效果。公务员的道德素养、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全面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不断优化。

  --不断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公务员培训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形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建立激发公务员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强化公务员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

  --合理配置公务员培训资源。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施教机构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培训广泛运用,实现全省公务员培训网络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以《公务员法》为依据,规范公务员四类培训

  --完善初任培训。全面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大纲,加强政治理论、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机关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等内容的培训,着力培养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创新初任培训模式,加强管理,严格标准,确保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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