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141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工作,更好地发挥科研成果对实际工作的理论支撑和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围绕浙江当前和“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热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开展科学研究,为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以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课题类型及研究重点、方向
课题仍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为不资助课题,重点项目为资助课题。申报重点项目的经专家评审认为可以转为一般项目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经费的,可以立为一般项目。被立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课题可直接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秀科研成果。
申报者可根据研究重点与方向(附件1),结合自己的学术积累,自行设计课题自由申报,课题评审时以研究重点分类评审。选题要求紧密联系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过程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建设、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理论研究中的新进展,加强对具有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有针对性、时效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申报者要立足浙江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