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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


  (七)光伏产业加工与技术员工技能培训班。内容:国内外光伏市场前景、单晶硅加工生产技术骨干技能培训。时间:6月,2天。地点:衢州开化县。培训班由开化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主办。联系人:余晓牛,0570-6010918。

  (八)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班。内容:菌种制作技术和高产栽培技术,栽培模式、栽培管理和病虫害的防治,消毒和杀虫药品的配制及使用方法,反季节高产栽培技术。时间:6月,2天。地点:金华磐安县。培训班由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主办。联系人:潘秀良,0579-84665255。

  (九)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内容:农产品经纪人中级技能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营销等。时间:7月,4天。地点:舟山市。培训班由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主办。联系人:严海舟,0580-2181510。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训班。地点:杭州市。培训班由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主办,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协办,培训通知另行下发。

  (十一)大学生赴农村创业培训班。地点:杭州市。培训班由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主办,培训通知另行下发。

  二、工作要求

  (一)各主办单位可自行设计培训课程和聘请师资,也可委托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具体安排。

  (二)各主办单位要做好办班服务工作,各协办单位要组织好培训人员的选送工作,并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确保培训班顺利进行。除主办和协办单位外,各地也可根据培训内容和当地实际,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选送部分人员参加。

  (三)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主办单位须将培训班的办班通知、课程安排、师资介绍、经费预算、参加人数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四)在培训班结束后1个月内,主办单位须列支经费使用情况和总结办班效果,并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五)培训经费由省“人才强省”专项资金列支。各主办单位要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省厅根据各班次培训情况,直接将培训经费拨付到各主办单位,同时对各个单位使用经费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六)培训人员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主办单位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谢吟 何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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