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政办〔2011〕27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雪峰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翟勤盈 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局长
张亚南 市农牧局局长
田 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远舰 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成 员: 赵则建 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副局长
杨少英 市审计局副局长
哈布力.叶更巴义 市农牧局副局长
恩 和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 杰 市监察局副局长
曼孜兰.霍加阿不都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宏彦 市发改委农地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