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萧山)现代农业创新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萧山)现代农业创新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1〕487号)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报送浙江省(萧山)现代农业创新园项目建议书的函》(浙农函〔2011〕5号)悉。经委托咨询评估,现将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萧山现代农业创新园建设,对做大做强我省种子种苗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拓展农业功能,提升我省农业的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农业转型升级,引领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省农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划分为东西两片,西片为现代农业“六新”成果示范区,东片为现代农业创新实验区。西片成果示范区又分为瓜菜作物功能区和粮油作物功能区;东片现代农业创新实验区又分为创新试验区和成果示范区。其中:瓜菜作物功能区500亩,含特种水产亲本保纯良繁区50亩、管理生活区30亩;粮油作物功能区500亩,含静脉产业区、生态养殖区等50亩;成果示范区500亩,含各企业科研单位引进的“六新”成果示范扩展区;创新实验区500亩,含特种水产养殖基地100亩、食用菌功能区50亩。
  同时,在相应区域新建智能化玻璃温室5000平方米、播种车间500平方米、农机仓库500平方米、出菇对比试验钢构车间2000平方米、降温保温菇棚5000平方米、科研用房6000平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