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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竞赛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竞赛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0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总工会)牵头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竞赛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1年4月21日自治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竞赛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族职工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中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掀起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新热潮,推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奋力促跨越”创先争优主题劳动竞赛,调动和激发各族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动员各族职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建功立业。
  二、总体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在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具有新疆特色的先导型、支柱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科技进步,企业自主创新,对口援疆等方面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活动。
  (二)劳动竞赛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要把开展竞赛与提高职工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通过竞赛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努力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
  (三)劳动竞赛要坚持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把开展竞赛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使各族职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劳动竞赛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用工形式多样化,以及职工队伍结构变化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竞赛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研究新思路,探索新举措,进一步改善竞赛方式,建立激励机制,丰富竞赛内容,形成健全有效的竞赛组织网络,增强劳动竞赛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要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善于发现和及时选树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职工的参赛热情,努力营造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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