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赛内容
1、比思想。看谁的构建和谐社会思想观念树得牢,对中央及省委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理解掌握得深刻准确;看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精神及省厅工作部署快,行动迅速。
2、比作风。看谁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情高,工作扎实肯干,恪尽职守,在竞赛活动中舍得下苦功夫,敢于负责,勇挑重担。
3、比工作。看谁的调解更及时有效,能做到不激化、不升级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看谁化解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突出的矛盾办法多、效果好;看谁能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4、比实绩。看谁化解矛盾纠纷多,特别是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多年积累的矛盾、社会热点、难点矛盾多;看谁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高,经典案例多。
四、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活动分省、市、县(市、区)三级进行,动员部署由上至下,评比自下而上。先由县(市、区)司法局评出本级事迹突出、业绩感人的矛盾纠纷化解能手;设区市在县(市、区)评选的基础上再好中选优,评选出设区市的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省厅将在设区市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出全省100名优秀的矛盾纠纷化解能手。
五、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省厅将召开全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竞赛活动视频动员大会,由马承祖厅长作动员部署。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采取得力措施,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竞赛活动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各设区市竞赛方案于视频动员会议后一周内报省厅基层工作处。
2、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1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竞赛活动,采取过硬措施,把竞赛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要做到六个结合:即把竞赛活动与中央部署开展的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相结合;与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司法所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人民调解的网络建设和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相结合,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组织开展对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坚持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在完成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排查任务的同时,确保做到设区市每月、县(市、区)每半个月、乡镇(街道)每周排查一次。对已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分轻重缓急制定有针对性的调处预案,采取分片包干、明确专人负责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组织精兵强将集中化解,必要时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上阵,开展攻坚活动。要在广泛组织发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优势,整合系统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原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对尚未建立调解组织的单位,要在这次竞赛活动中予以健全,并配齐配强人员。要强化“三调联动”工作,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促进人民调解在调处热点难点社会矛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适应新的形势,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健全定期培训机制。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利用“网络调解”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节约调解成本,提高调解效率。要创新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使调解优先原则更好地贯穿于群众自治、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活动中,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衔接有序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要强化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真正体现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巩固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台帐报表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结合竞赛活动,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制。各地要利用竞赛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