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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司法厅党组及直属系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3、胡锦涛:努力把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
  4、温家宝:关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若干重大问题;
  5、习近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6、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8、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及省厅《实施办法》;
  9、《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厅党组《实施办法》;
  10、苏荣:《在中共江西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上的报告》,2009年9月28日,《赣办通报》48期;
  11、吴新雄:《在中共江西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上的讲话》,2009年9月28日,《赣办通报》48期;
  12、苏荣:《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12月21日;
  13、吴新雄:《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12月21日;
  14、苏荣:在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15、苏荣:在中共江西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王宪魁副书记、省纪委尚勇书记的通报讲话;
  16、苏荣:《加强官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2010年3月26日《江西日报》;
  17、中央、省委和司法部的重大决策部署;
  18、《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
  19、政治、历史、文化等最新理论成果;
  20、有关法律、业务书籍。
  四、时间安排
  厅党组将根据学习计划每月安排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厅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原则上全年不少于12次,平均每个月安排一至两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同时可组织其它形式的学习。
  五、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集体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暨全体党员在职学习的主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好本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单位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每人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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