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李庄案件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
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在警示教育中要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警示教育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律师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律师的自觉性,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重在引导广大律师充分认清李庄案件的危害,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持务求实效。警示教育要重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要发挥好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全行业进行深入学习、讨论、查摆和整改。要认真解决影响依法规范执业的思想认识问题,确保警示教育达到预期目的。
--坚持举一反三。既从现有的案例中深入发现问题,深挖根源,得到教训和启示,又要针对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苗头,创新措施,落实制度,超前应对,主动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开展警示教育的方法步骤
这次警示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从今年4月开始到今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是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前几年在队伍中开展思想政治和道德纪律教育成果的有效保证。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开展警示教育做为一次对广大律师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要尽快向律师行业通报李庄案件情况,披露事实真相,剖析李庄案件的性质及其危害,对汲取李庄案件教训,端正律师执业思想,依法规范执业提出要求。要认真传达落实全国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使广大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坚持服务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这次警示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开展警示教育的部署上来,增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扎扎实实地搞好警示教育,促进律师业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