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举办“我爱鄱阳湖,争创十面红旗”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赣司厅直党字[2010]4号)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第一个纳入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是江西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对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争创十面红旗活动,是今年厅直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任务,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充分展示鄱阳湖的秀美景色、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展示厅直系统在争创十面红旗活动中的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经厅直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举办“我爱鄱阳湖,争创十面红旗”主题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依托“我爱鄱阳湖,争创十面红旗”主题摄影大赛的形式,充分展示优美的鄱湖风情和自然风光,充分展示人与自然和谐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深厚的赣鄱文化风采,充分展示十面红旗争创活动的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事迹,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推动十面红旗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宗旨
引导厅直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加自觉地关注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关注十面红旗争创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建设鄱阳湖、争创十面红旗的活动中去,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参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风光类、人文景观类、社会纪实类。
要求:展现鄱湖自然的独特魅力、人文内涵,展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建设的成效,展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争创十面红旗活动中可歌可泣的工作成效和先进人物事迹等。
2、参赛对象
厅直各单位在编、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摄影爱好者。
3、参赛时间与投稿
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至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参赛者可直接将按要求冲印好的作品和JPG电子文件数据光盘送至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或邮寄至江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参赛作品因邮寄途中及其它意外损失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投稿截稿日期以邮戳为准。邮编:330046。大赛咨询电话:6218021,联系人:罗敏。
4、参赛作品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体裁、风格、流派、黑白、彩色、胶片、数码、投稿数量不限。
(二)参评作品的尺寸:单幅为8英寸,组照为10英寸。数码相片请同时提供 jpg格式2M以上的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