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厅直系统开展“我为十面红旗争光彩”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赣司厅直党字[2010]5号)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
为配合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开展以“贯彻首要标准,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平安监所”为主要内容的“十面红旗”争创活动,营造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经厅直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厅直系统举办“我为十面红旗争光彩”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的内容及要求
演讲要紧扣“十面红旗”争创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作生动朴实的语言和激情洋溢的演讲,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警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稳定、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演讲要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切中要害、形象良好、破解难题,为江西的崛起作出新贡献。
二、比赛的时间及程序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阶段,具体时间及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预赛,在5月份到9月份进行,由厅直各单位自行组织,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向省厅推荐参加决赛选手名单。参加决赛选手共计14人,其中,厅机关2人,监狱系统7人,劳教系统3人,警院2人。
第二阶段:决赛,拟定于10月份进行,决赛地点在省司法厅机关。
三、评委组成及评分标准
1、评委组成:决赛评委会由7人组成。
2、记分标准: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演讲内容50分,演讲技巧40分,演讲形象10分。
3、评分方法:采取评委现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分,所得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以得分高低排定选手名次。
4、奖励,拟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层层选拔。
2、上报决赛选手名单时,须附决赛选手演讲稿。
3、每名选手演讲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一律脱稿演讲,超时或带稿演讲,适当扣分。
4、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厅直各单位务必于9月底前将决赛名单报厅直机关党委。联系人:熊丹,电话:0791-6267627。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