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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


  四、考试方法

  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原则上闭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两部分进行:

  (一)厅机关法律知识考试。由省厅考务办根据考试内容统一出题,全体参考人员集中进行考试。

  (二)市、县、区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的法律知识考试。由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根据省厅考务办提供的学习参考题,结合本部门本地方工作实际,统一制作印刷试卷组织考试。

  五、组织领导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在省司法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下设考务办公室,邓奕强任主任,刘品韬、万筱泓任副主任,考务办设在省普法办,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地、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考试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由省厅考务办组织完成法律知识考试学习参考题的出题工作,并刊登在“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供下载。

  (二)6月20日前,厅机关及各地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分别组织集中考试。考试不及格和因事不能按时参加的,须参加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和补考时间由各设区市司法局及厅直各单位自行决定。

  (三)7月10日前,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自行组织改卷,并将考试情况(参考人数、补考人数、缺考人数和及格率等)报送省厅考务办。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试卷于6月25日前统一送交省厅考务办改卷。

  (四)9月底前,省司法厅根据各地考试工作组织情况,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对考试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步骤。在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总结验收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在省厅及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本地的考试工作。各地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考试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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