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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
(赣司普法字[2010]9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0〕78号)的统一要求,决定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期间,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试对象

  按照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及《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和精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的人员范围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含司法所人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员工。

  三、考试内容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行政工作专项法律法规、与司法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参考题可在“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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