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阅卷评分。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应于12月8日前将厅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答卷密封盖章后送交省考务办,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共同组织阅卷评分。其他参加考试人员的试卷由各市、县、区和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组织评卷。
评卷标准于12月10日在江西普法网上公布,请各地、各单位及时上网查询。
6.安排补考。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全省统一安排一次补考。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补考人员的工作,确保补考人员能够按时参加补考。
各市、县、区要相应集中设置补考考场,补考试卷由各设区市考务办按要求另行从题库中选题、制卷和印发各地使用。
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组织(人事)处应于12月17日前将考试不及格和因公缺考的人员统计后报省考务办,并通知和督促参加补考的人员自带参考资料,凭工作证(或身份证)统一到省司法厅七楼会议室集中参加补考,其补考试卷由省考务办组织评卷后,将成绩抄告给各补考人员单位。
7.成绩登录。评卷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参加考试(含补考人员)的成绩登录到《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和《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成绩登记表》上。应补考而没有参加补考的,本人应作出书面说明,由相应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认定情况填写本人学法档案和《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
厅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由省考务办负责登录,《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成绩登记表》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登录并存档。省直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和各高等学校在领取试卷的同时,对一年内新提任处级干部的应考人员,需在省考务办为其定制《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以备登录考试成绩用。
对于条管干部和下派锻炼干部的考试成绩由组织考试的部门抄送该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由该干部主管部门负责登录和存档。
8.备案总结。12月24日前,各设区市普法办和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考试对象成绩名册报省考务办备案,同时报送考试组织基本情况(考试人数、考场设置情况等)、基本评价、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典型事例和工作建议,由省考务办汇总后专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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