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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赣司法字[2010]4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赣府办字[2010]12号)要求和省厅《2010年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全面反映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的有效方式,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评查范围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2009年至2010年10月以来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形成的案卷。
  三、评查方式
  本次评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抽查、推荐与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厅机关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处室和省监狱局、省劳教局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省法制办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三个案卷标准的要求和厅里布置,于5月5日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推荐有关案卷,经审核后报送参加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
  2、各设区市司法局要参照省法制办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三个案卷的标准(在省法制办门户网站下载),组织开展对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2009年至2010年10月以来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进行自查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发现典型案例,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推荐2-5件优秀典型案例。
  3、省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推荐的典型案例,在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开展抽查和评选工作,评查结果,省厅将予以通报,并评选出十大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另外遴选出优秀行政处罚案例,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类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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