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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国务院《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络服务水平,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具体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

  四、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探索推进行政程序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创新行政程序制度规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建立以规范行政处罚为重点的裁量基准制度,制定行使裁量权的规则和参考标准。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健全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公正、高效。(由市法制办公室牵头)

  (二)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我市各级政府所属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现行的“三定”规定、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重新梳理,并将梳理结果报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级所属各执法单位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由市法制办公室牵头)

  (三)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制度。进一步改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建立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考场设置,结合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理设置考点,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由市法制办公室牵头)

  (四)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在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年内召开一次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场会,评出全市十佳行政执法案卷予以表彰。(由市法制办公室牵头)

  (五)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5号),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记录制度,通过对交通、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确保规范、严格、文明执法。(由市法制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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