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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江番高速公路番禺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江番高速公路番禺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交〔2011〕412号)


  江门至广州番禺高速公路及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江门四村至顺德均安段工程(以下简称江番高速公路)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收费、省发改委核准的省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自江门鹤山市雅瑶镇赤草村,途经江门蓬江区棠下镇、荷塘镇,顺德区均安镇,中山市小榄镇、东凤镇、南头镇、黄圃镇,止于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放马村,全长49.1公里,拟于2014年投入使用。为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番高速公路番禺段的建设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的有关文件确定。

  二、江番高速公路番禺段建设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番禺区国土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执行。

  三、江番高速公路番禺段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省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碍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及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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