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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根据全区电力资源及需求情况,分析因用电结构变化引起电网负荷特性变化的规律,重点分析不同负荷特性对气候、电价、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等因素的关联程度,挖掘转移电网高峰用电负荷及提高电网负荷率的潜力。

  3.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物价部门组织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促进电力用户自觉削峰填谷。

  4.大力推广蓄能,包括蓄冷、蓄热等转移负荷类技术措施。

  5.建立电力供需形势预警制度。当用电负荷超出电网供电能力时,按照年度有序用电预案发布预警信号,向社会公布限电、错峰用电及停电等用户名单。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号召广大用户(包括居民用户)主动关停部分用电负荷,参与短时避峰。

  6.加强用电管理。通过经济手段激励用电方控制和调整负荷需求。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生产工艺、材料及设备的利用效率。

  7.编制制定《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紧急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和《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完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合理扩大负荷控制与监控能力,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手段在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负荷监控能力达到本地区总用电负荷的80%。

  (三)能效管理。

  1.积极推行用电设备能源效率标准,逐步淘汰低效用电设备和工艺,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效率评价工作。

  2.对自治区传统产业重点用电大户提供“因企而宜、因时而宜、因需而宜”的用电优化服务,诊断用户用电中存在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优化方案,引导科学合理的用电模式。

  3.运用经济手段推动用电大户对其工艺过程和原材料使用进行改造和调整,有效控制能耗水平。在推行节电产品方面,逐步推广绿色节能技术、产品及节能型办公和家用电器,蓄冷、蓄热技术和产品,低损耗合金变压器。

  4.建立电力营销管理机制,将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供用电咨询、业扩报装和客户服务的具体内容纳入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四)宣传引导。

  1.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义、作用,推广节电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为电力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信息和经验,引导电力用户采用科学的用电方式和先进的用电技术,达到最佳节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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