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10〕87号)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2月8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老粮、老人、老账”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面推向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初步形成,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基本建立,有效保障了区域粮食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基础支撑作用。但是,随着粮食安全形势和购销市场变化,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是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不完善,市场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还不强;粮食储备企业分散经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薄弱,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等。这些问题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职责,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加快推进我区现代粮食流通业大发展、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调整优化种粮结构,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流通、储备体系,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建立高效有序的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促进我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