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换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1]40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机关各部门人事处,省属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留学人员队伍建设,造就一支能够为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队伍,加强留学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维护广大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经省民政厅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 拟召开“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现将会员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性质和宗旨
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是由我省留学人员相对集中或从事留学人员服务的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以及在陕生活、工作、学习,承认本会章程的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团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具有团体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该会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常设机构挂靠在陕西省外国专家局。
陕西省联谊会的宗旨是:广泛联系全省留学人员,促进全省留学人员的团结和进步,帮助留学人员在陕创业,引导广大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参与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员组成
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本着个人和单位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发展会员,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团体会员:
1.相关政府部门;
2.陕西省内注册的、留学回国人员相对集中的独立法人单位;
3.各级政府所属从事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的相关工作机构;
4.经民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海外人才社会团体或海外人才服务机构;
5.海外知名华人社团、留学人员组织。
(二)个人会员:
凡曾在国(境)外工作、讲学、进修、培训、合作研究达一年以上的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含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住权的海外人才),在陕工作、创业、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申请登记入会。
三、入会申请登记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加入联谊会,需填写《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团体会员申请表》(附件1),由单位法人(负责人)代表签章后上报。凡申请成为团体会员的,可同时报一名单位负责同志或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为个人会员。同时,申报单位人事(干部)处负责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并统一加盖单位印章后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