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切实按照省法制办和信访局的文件要求,落实行政复议信访件转办工作制度,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厅办公室、法制处、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14、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听证人员职责、听证结果运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的纠错功能,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厅法制处、厅有关处室、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15、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竞赛活动,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厅基层处负责)
16、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厅法律援助处负责)
(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7、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18、组织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争创“十面红旗”,切实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厅人事警务处、监狱劳教工作处、省监狱局、劳教局负责)
19、强化法制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理顺和强化法制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全面发展。(厅法制处、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是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法制机构要全力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我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二)要明确落实责任。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