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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举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举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赣司矫正字[2010]12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为了顺利开展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提高我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省厅决定举办两期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班分为两期:
  第一期2010年 6月27日至6月29日, 6月27日下午报到,6月29日上午结业。
  第二期2010年6月29日至 7月1日,6月29日下午报到,7月1日上午结业。
  地点:南昌翠林高尔夫度假酒店(828)。

  二、参加培训人员

  设区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1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室负责人1名;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1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室负责人1名;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市、区),由司法局选派2名司法所长参加;部分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市、区),由司法局选派1名司法所长参加。

  三、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纳住宿费贰佰元整。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全省社区矫正培训工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确保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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