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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司发[2010]13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江西省司法厅“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广泛开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促崛起的思想意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活动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五大系列活动:
  (一)新闻宣传系列活动。紧扣司法行政工作,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宣传:
  1、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培训处
  2、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培训处
  3、开展创业服务年主题活动的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培训处
  4、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培训处
  5、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专页。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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