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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赣司矫正字[2010]20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为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繁荣社区矫正理论研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的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的通知》,决定今年11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现将司法部办公厅下发的《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的通知》(司办通[2010]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撰写,确保论文质量。

  二、研讨题目以司法部办公厅通知中2、7、20三个选题为主,也可另选或围绕会议主题自选题目。

  三、各设区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推荐1篇以上论文,于2010年10月11日前通过公文传输发送至厅社区矫正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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