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苏木乡镇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农村牧区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牧区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今年要下大力量推行苏木乡镇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五统一”制度。一是明确机构设置,统一行政管理。重点是完善核定机构,核定职能、核定编制工作,确定机构的数量,统一命名,统一挂牌。二是实行全员聘用制,统一人员管理。重点是公开招聘卫生院长,确定卫生院内部岗位设置,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嘎查村卫生室人员有卫生院聘用。三是健全规章制度,统一业务管理。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要突出开展对卫生院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消毒灭菌、内部感染控制、财务管理、室内外卫生的大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四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药械管理。重点是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并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五是落实财政补助,统一财务管理。重点是开展卫生院核定收支,落实收支缺口补助,实行绩效工资,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嘎查村卫生室收支由卫生院统一记账管理。打造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示范旗县,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动苏木乡镇嘎查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4.抓好“两个项目”。一是完成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培训大纲》要求,确保7月底前完成苏木乡镇卫生院培训医疗卫生人员5296人次,嘎查村卫生室培训卫生人员11556人次的任务。督促盟市抓好师资选择,按照培训大纲授课和组织实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地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师资展开了培训工作。上半年卫生厅举办全区旗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培训班,主要学习深化医改的政策措施,培训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推动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任务的落实。二是完成“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 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医疗队在卫生院工作一年,带动卫生院业务的开展。同时要抓好两个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挪用和浪费。
三、落实初级卫生保健任务
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方案》的指标要求,各地负责组织本地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达标评估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初保任务。为巩固多年来的初保成果,卫生厅今年重点抓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包头市九原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兴安盟突泉县、赤峰市喀喇沁旗、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通辽市开鲁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阿拉善盟阿左旗等11个初保示范旗县,适当提高标准,年底进行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