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推荐中标方案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者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三条 依法应当进行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工程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工程设计费、工程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施工周期等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也不得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招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交付的设计方案及报价向第三方转让或者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一)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应当退回投标人;
(二)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招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而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补偿标准。若投标人数量过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
(二)采用邀请招标,对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给予经济补偿;
(三)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设置不同档次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可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规定智能化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付费标准的20%-100%执行;
(四)经济补偿费用不得从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支出。
第二十七条 在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
2.建筑智能化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4.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评标步骤和注意事项
5.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评标方法
附件1:
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
一、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和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
监管人 招标人 投标人
┌──────┐ ┌─────────┐
│ 不符合 ├──────→│编制招标文件/资格 │
└──────┘ │ 预审文件 │
↑ └─────────┘
┌──────────┐ ↓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
│及招标文件合理性、合│←────┤ 办理招标登记 │
│法性审核及备案 │ │ │
└──────────┘ └─────────┘
↓
┌───────┐ ┌─────────┐ ┌─────────────┐
│ 符合 ├──────→│ 发布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信息或接受招标邀请│
└───────┘ └─────────┘ └─────────────┘
↓ ↓
┌─────────┐ ┌─────────────┐
│ 接受报名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 └─────────────┘
↓ ↓
┌──────────┐ ┌─────────┐ ┌─────────────┐
│ 监管 │←────┤ 资格预审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符合 │ │不符合│
│ └───┘ └───┘
│ ↓
│ ┌────────┐ ┌────────────┐
│ │ 发售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 │
│ └────────┘ └────────────┘
│ ↓ ↓
│ ┌────────┐ ┌────────────┐
│ │现场堪踏、答疑 │←────────┤参加踏勘现场及提出疑问 │
│ └────────┘ └────────────┘
│ ↓ ↓
│ ┌────────┐ ┌────────────┐
│ │ 组建评标委员会 │ │ 编制投标文件 │
│ └────────┘ └────────────┘
↓ ↓ ↓
┌──────────┐ ┌─────────┐ ┌──────────────┐
│ 监管 │←────┤受理投标文件,开标│←──────┤交保证金、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 └─────────┘ └──────────────┘
↓ ↓ ↓
┌──────────┐ ┌─────────┐ ┌──────────────┐
│ 监管 │←────┤ 评标 │←──────┤介绍、接受询问、澄清投标文件│
└───┬──────┘ └────┬────┘ └──────────────┘
│ │ ↓ ↓
│ │ ┌────┐ ┌────┐
│ │ │ 未中标 │ │ 中标 │
│ │ └────┘ └──┬─┘
│ │ ↓ │
│ │ ┌─────────┐ │
│ │ │退保证金、发补偿金│ │
│ │ └─────────┘ │
│ │ │
│ ↓ │
│ ┌───────────────┐ │
│ │ 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
│ └───────────────┘
│ ↓
│ ┌───────────┐
│ │ 招标结果公示 │
│ └───────────┘
│ ↓
│ ┌──────┐
│ │ 合同签订 │
│ └──────┘
↓ ↓
┌────────────┐ ┌───────────────┐
│ 审批合格、资料备案 │←────┤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