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第六批云南省生态乡镇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1]5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根据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昭通市鲁甸县小寨乡等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第六批“云南省生态乡镇”。
获得“云南省生态乡镇”命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强化创建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狠抓创建规划落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促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保障生态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附件:第六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第六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名单
(共计30个)
昭通市:
鲁甸县小寨乡 盐津县滩头乡
永善县细沙乡 水富县两碗乡
曲靖市:
陆良县龙海乡 陆良县芳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