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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优先建设发展旗县级医院。把旗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强旗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部2010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旗县医院项目和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开展全国优质县医院创建活动,通过示范作用,提高旗县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带动农村牧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开展旗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卫生厅将确定部分旗县级医院作为重点联系医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3.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认定和管理。

  (二)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

  1.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监管机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职责,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推动试点地区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监管公立医院运营,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全行业、信息、绩效、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2.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院长选拔任用、激励约束措施。研究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探索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深化人事和准入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3.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通过增加财政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方式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完善更有利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财政补偿机制。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推行异地及时结算和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改革。

  (三)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开展医师考核工作。

  2.完善医院服务。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提高患者满意度。二级以上医院改造门诊设施,标示醒目,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客服一站式服务。三级医院延长门诊时间,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门诊。三级医院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制定工作规范,丰富预约形式,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得到诊疗服务,力争复诊预约率达到60%以上。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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