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加强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重点加强监督指导和专家驻县指导;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妇幼卫生监测等项目,加强监督指导,完成项目任务,提高项目地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推广项目经验。
9.全面开展爱婴医院复审评估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盟市负责复审评估爱婴医院,自治区抽检审评结果工作,加强爱婴医院动态管理。深入开展“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子安康”活动,重点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降低剖宫产率。
10.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建立并实施由当地政府投入的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重点加强未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和婚检率低的地区的指导管理,建立并实施卫生、民政、计生部门配合协调的婚前医学检查与咨询服务、婚姻登记、计生咨询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全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网络建设,加强产前诊断专项技术培训和技术队伍建设。制订下发《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认真落实《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建立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筛查质量。
11.继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
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年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妇幼卫生项目信息统计报表质量的管理。继续实行信息上报签字制度和退回制度,提高数据时效性和数据质量。继续开展以盟市为单位的孕产妇死亡现场评审工作,提高自治区和盟市孕产妇死亡评审质量,及时发现和指导孕产妇保健和分娩服务存在的问题。
四、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促进健康教育工作
12.继续落实《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
结合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依托“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两个平台,加大公民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力度,深入开展全区城乡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能力和品牌建设。
13.全面推进创建全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
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加强项目监督指导,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评估,完成项目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