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有资源、有基础、有规模、有带动力的建制镇、乡集镇或中心村,采取省级重点开发建设 210个、州(市)有序建设一批的方式,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力争5年新增城镇人口140万人以上,为全省城镇化水平贡献0.5个百分点以上。“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建设以下6种类型特色小镇:
(一)现代农业小镇。突出区域特色培育农业产业,以市场为导向抓好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加工、集散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二)工业小镇。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发展地域特征突出、专业性强、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现代加工业,引导企业聚集发展,走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可持续发展道路,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完善工艺制造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延长产业链条,建设产品特色鲜明、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绿色节约型的区域性工业聚集发展区。
(三)旅游小镇。抓住云南全面启动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试点和加快旅游“二次创业”的重要机遇,继续按照我省加快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调整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建设模式,继续推动小城镇建设与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发展,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名镇,为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新产品,为小城镇建设注入新动力。
(四)商贸小镇。发挥当地良好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较大、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综合市场或专业市场,配套发展仓储、物流及运输业;以市场为依托,发展服务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建设区域性商品、物资集散中心和中转站。
(五)边境口岸小镇。围绕我省桥头堡建设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完善口岸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边境旅游和民族传统手工业,繁荣边疆经济,促进民族团结,树立良好国门形象。
(六)生态园林小镇。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以生态、景观、人文名胜、休闲娱乐和人居等为建设重点,按照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生态、山水、园林社区,吸引有条件的人群进入居住和投资创业,发展绿色经济,形成聚集效应,构建区域经济增长极。
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强化产业培育,构筑产业支撑体系。深入挖掘不同类型小城镇的特色优势,认真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城镇为载体,加快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引导企业聚集发展,支持骨干企业带动分散在区域内的企业进镇发展,构筑城镇发展产业支撑体系。发展非公经济,认真落实非公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支持现有非公企业盘活资产存量、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引导和扶持城镇居民和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办实体,促进群众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