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平安和谐云南建设
(五)扩大责任保险覆盖面。大力推广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高危行业责任保险、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等强制责任险,积极开展煤矿雇主责任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试点,鼓励发展学生平安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筑工程责任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逐步推进社区综合保险、医护人员综合保险等社会影响大的各类责任保险业务。
(六)进一步提高意外伤害保险的能力和水平。运用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相统一的机制,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以旅行社责任保险、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核心的旅游风险防范救助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各个环节的旅游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运场所等方面建立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平安和谐云南建设。
五、统筹发展商业保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七)加快医疗保险发展步伐。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配套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位一体”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打破城乡分割,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险需求。
(八)积极发展养老保险。鼓励企业开展年金委托和投资管理,充分用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完善补充养老保障。积极开展“新农保”商业补充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开展失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六、推进保险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九)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结合省情,开发手续简便、保障充分、责任清晰、理赔快速的各类保险新产品。创建保险促进绿色经济产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新模式。大力创新服务生物产业、信息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保险服务,推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迪庆藏区保险市场开发后援支持系统,设计开发适合迪庆藏区的区域性保险产品。积极创造条件,为出口商品交易会、旅游交易会等商贸会展领域,现代物流等服务领域,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以及东南亚、南亚两大市场开发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险服务。
(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信息咨询平台的作用,帮助企业调查海外买家、合作伙伴、业主资信状况及行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搭建风险规避平台,承接企业国际化经营中面临的国外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搭建融资促进平台,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改善融资结构,促进贸易融资和项目融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加快“走出去”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