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两强一堡”战略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科学有效监管和防范风险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保障,不断完善统一、开放、规范、灵活的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奋力推进云南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和服务。
(二)总体目标。以建设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保险产品丰富、功能发挥充分、经营诚信规范、区域布局合理、体现云南特色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为目标,着力推进保险保障与云南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和互融共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不低于20%,到 2015年末,全省年保费收入超过500亿元,保险深度提升到5%,保险密度提升到1000元/人,保险产品更加丰富,保险保障能力和保险资金运用能力大幅提高,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业创新能力更强,行业信誉更加良好,保险市场更加规范,行业监管效能更加显著,保险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三、积极推动“三农”保险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保险体系
(三)拓宽政策性涉农保险试点范围。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试点险种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的长效机制。对事关全省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有利于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保险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试点,建立政策统筹、商业补充、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农村风险防范救助机制。积极开展农房统保、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保险等政策性涉农保险试点。创新发展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纽带、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的政策性保险发展新模式。
(四)加快发展商业性涉农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改善农村民生等重要领域,积极发挥保险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调动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开发适合农村、农业和农民特点的保险产品,着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保险,积极推进小额保险和“新农合”、“新农保”保险。逐步建立起能有效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覆盖农业生产各主要环节和主要风险的综合保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涉农保险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