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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连云港之夏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连云港之夏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1连云港之夏系列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2011连云港之夏系列活动方案(2011年5月)

  为切实保证2011年连云港之夏系列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做强做大连云港之夏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连云港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牵手大陆桥,共享大海港”为主题,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整体联动、注重效果”为原则,通过举办“连云港之夏”开幕式活动和渔民文化、海鲜美食等系列活动,宣传连云港抢抓江苏沿海开发机遇取得的新成就,展示国际性海滨城市独特的旅游魅力,打造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推动连云港在更高平台上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2011连云港之夏开幕式

  开幕式活动由省旅游局、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主办,连云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旅游局、连云港广播电视台、连岛度假区管委会承办,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港口集团、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海州湾发展集团协办。

  开幕式活动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12日20:00-22:00,地点在连岛大沙湾游乐园,活动形式为大型综合性文艺演出。

  连云港广播电视台具体负责演员邀请、前期媒体氛围营造、票务运作、演出现场直播、后期宣传等工作,以及舞台搭建、技术保障、供电、消防、手续报批、晚会制作、演员食宿等相关保障工作,确保演员阵容和演出效果不低于2009年连云港之夏规模及水平。

  连云区和连岛度假区具体负责演出现场的后勤保障,包括方阵座椅摆放、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及现场观众的组织,配合电视台做好供电、消防等工作。

  市相关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开幕式配合工作。

  (二)系列活动

  1.市级部门牵头、企业承办的活动

  (1)举办陆桥沿线和口岸部分城市活动周。邀请陆桥沿线、口岸部分城市在连云港之夏期间来连举办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旅游推介、商品展示等多种形式,促进陆桥沿线地区、口岸城市之间的经贸、文化交流。

  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连云区政府牵头,海州湾发展集团、连岛度假区承办。

  (2)举办商贸中心建设招商会。邀请日本、韩国、新加坡及省内外各级商会、世界500强、国内现代商贸物流企业来连发展置业。

  活动由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金海集团、连云区政府承办。

  (3)举办港口、陆桥及航运中心建设座谈会。邀请交通、航运等行业的领导、专家、学者,围绕港口发展、陆桥运输、航运中心建设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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