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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委办[2011]37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创新型省份和人才强省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浙委[200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省委办发[1996]28号)的有关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对市考核对象为党政领导班子。市对县 (市、区)的考核对象由各市自行确定。
  二、考核重点
  (一)科技进步工作考核重点。
  1.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考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等组织实施工作,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2.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充分发挥科技在支撑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中作用的情况。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八个一批”为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引进大院名校央企共建创新载体,强化科技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建设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提升传统支柱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发展农业科技和民生科技等情况。
  3.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六项措施”为重点,不断加大科技教育投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的情况。重点考核依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的情况;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孵化器“四税”减免等情况;建立健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系情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能力的情况。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和预算内教育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情况。
  4.各地组织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对上年度科技进步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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