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布局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局拟订的《连云港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布局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连云港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布局方案(2011-2015年)
(市商务局 2011年7月)
生猪屠宰是我国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肉品质量,促进我市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2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动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减控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猪肉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对规模化养殖的带动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肉品的消费需求。
二、设置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建设规划、人口分布密度、交通运输条件、生猪产销特点、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统一规划布局。
(二)控制总量、适当集中。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总量,整合现有屠宰厂(场),优化资源配置,鼓励规模化生产,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