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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评选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评选时间

  6月25日前,各高校(培养单位)确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图像采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人选,并将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1、2)报送我厅。

  (二)推荐办法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各高校按照标准先行评选后,向我厅推荐。

  四、各高等学校(培养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细则,严格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要将评选工作与认真总结本单位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促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完善。

  附件:1. 参评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参评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参评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参评单位

 

负责人

 

(可另

附页)

 

高校推

荐意见

 

 

 

 

(公章) 2010年  月  日



  附件2
  参评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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