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附件:1.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2.2010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5.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6.各报名点、考点在现场确认和考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
7.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依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
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考资料
1.数字图像样式:
(略)
2.图像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图像尺寸为32mm×26mm。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 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着白色服装的用淡蓝色背景颜色,着其他颜色服装的使用白色背景。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