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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确定自治区高校教师2010年度外语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确定自治区高校教师2010年度外语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0〕1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选派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参加2010年度外语强化培训的通知》(新教高办〔2010〕9号)要求,各高校认真组织选拔推荐了2010年度参加外语培训的青年骨干教师。经我厅研究,现确定各校参加外语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做好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选派优秀教师上课,严格管理,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业考试,结业前要对学生作出全面的评鉴意见。学员所在单位也应提出相应考核要求,严格奖惩。

  二、培训日期和报到时间

  (一)所有参加培训学习者均为全脱产学习一年。

  (二)到内地高校培训的学员于2010年8月12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在自治区教育厅五楼会议室集中,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在自治区高校培训的学员持学费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培训学校报到。新疆大学和新疆高师培训中心培训的报到时间均为2010年9月3日,开课时间为2010年9月6日。外地学员需要住宿者请提前(暑假前)与培训学校联系住宿事宜。(新疆大学外语学院联系人:李凤华,联系电话:0991-8582210,新疆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张翠英、苗壮,联系电话:0991-4332849)

  三、学费

  赴内地高校培训的学员学费的50%由国家支付,余者由培训人员报到时直接交付培训学校。参加区内培训的学员学费由本人报到时交付培训学校,学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标准执行。

  联 系 人: 高等教育处 于佳浩

  联系电话:0991-7606225

  附件:1.2010年自治区高校赴北京语言大学培训英语学员名单

     2.2010年自治区高校赴西安外国语学院培训英语学员名单

     3.2010自治区高校赴四川大学培训英语学员名单

     4.2010自治区高校赴东北师范培训日语学员名单

     5.2010年自治区高校在新疆大学培训俄语学员名单

     6.2010年自治区高校在新疆高师培训中心培训英语学员名单

     7.2010年自治区高校在新疆大学培训英语学员名单

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自治区高校赴北京语言大学培训学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族别

单位

1

卡德尔江·库尔班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

马晓娟

新疆医科大学

3

凯赛尔江·多来提

新疆医科大学

4

冯莉

喀什师范学院

5

张玲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6

古丽给娜

伊犁师范学院

7

代明

伊犁师范学院

8

玛依拉·吐拉甫

新疆农业大学

9

胡潇元

新疆师范大学

10

彭孟华

新疆师范大学

11

买尔哈巴·米吉提

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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