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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255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目前正值春季,是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等春季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并随着气温转暖,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将逐渐抬头,春季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将不断上升。截止2011年3月13日,我区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14例,13例为确诊病例:分别为呼和浩特市3例、包头市4例、赤峰市1例、鄂尔多斯市3例和乌兰察布市2例,无重症和危重病例,无死亡病例;全区共报告手足口病188例,报告病例较多的盟市为:赤峰市报告43例,乌海市33例,呼和浩特市25例,巴彦淖尔市23例,包头市22例,五盟市占报告病例总数的77.66%;其中重症2例,无死亡病例;实验室确诊2例,1例为EV71型,1例为其他肠道病毒。为有效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要把防控流感、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做好防控工作部署,强化防控工作领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与信息沟通。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充分做好人力、技术、物资等各方面的准备。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流感监测与检测工作,提高监测与检测质量。各盟市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要求,认真做好每周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的送检工作。对应的各盟市疾控中心流感检测网络实验室要对流感哨点医院送检的流感样病例标本及时进行检测,并做好流感监测哨点医院采样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网络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要切实提高流感监测与检测质量和准确性,真正做到流感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及早发现流感活动异常增高,密切监测病毒变异情况,为有效防控流感暴发流行提供科学依据。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制度,切实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职能。临床医生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发现可疑病例,要认真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特别是病禽类接触史等。要加强伴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管理和排查,尤其是群体性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检测、报告和复核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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