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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和近期新出生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家长姓名”及“儿童姓名”采取自愿原则,如儿童监护人不愿提供,可不填。
  2.以往免疫次数: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填写确切免疫次数,无任何OPV服苗史填“0”,免疫史不清者填写“不详”;
  3.户籍:填写“本地”或“外地”。以旗县(市区)为界线,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辖区范围以内均为外地人口。

  附件3
表2-1   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_    盟市       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街道)      嘎查(居委会、村)   轮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应种儿童数

实种儿童数

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

<1岁

1岁

2岁

3岁

4-岁

合计

<1岁

1岁

2岁

3岁

4-岁

合计

<1岁

1-岁

合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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