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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4月12日之前,旗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2.认真做好摸底登记造册工作
  各苏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组织苏木乡镇、村(社区)干部、苏木乡镇卫生院医疗防疫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工作,所有服苗对象要按表1的要求登记入册,同时要告诉入册儿童家长服苗时间、地点和意义。
  3.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地应采取结合实际情况的灵活接种方式,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接种人员,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厂矿企业、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段要采取临时固定、巡回和入户接种的方式;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偏远农村和山区要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接种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如早上或晚上,以保证发现更多的儿童,提高工作效率。
  本次活动,要确保强化免疫覆盖所有免疫空白和不足3剂次的目标儿童。可采取家长易接受的方法在已服苗儿童的耳窝做标记,以便于识别儿童是否获得免疫。
  4.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各类矿区、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免疫规划薄弱等地区的强化免疫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力量投入,保证服苗工作的落实。流动人口聚集点必须挨家挨户查漏补种;流动人口进出点设立固定接种点。
  5.认真评估,严格把关
  各地督导员在服苗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接种率小于95%的旗县(市区)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6.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实施时,服苗工作人员必须请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认真仔细阅读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服苗记录表上签名认可后进行服苗。
  六、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
  报告服苗率、现场抽查服苗率≥95%。
  (二)评估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
  3.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
  6.基本情况调查: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
  7.现场组织实施情况;
  8.现场接种实施时,工作人员对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告知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及签名情况。
  9.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
  10.接种率快速评估;
  11.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告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听取汇报、查验记录、现场调查。
  2.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
  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即:城乡结合部、厂矿企业单位、集贸市场、车站、新建居民小区、边远贫困农牧区。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
  每个旗县(市区)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由盟市级督导员调查90名儿童。每个旗县(市区)在重点范围抽查2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抽查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再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入户抽查10名适龄儿童,每个苏木乡镇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每个旗县(市区)再从农贸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累计调查90名目标儿童。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记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
  第一轮接种率快速评估时间:2011年4月16-18日
  第二轮接种率快速评估时间:2011年5月16-18日
  (四)督导要求
  1.督导工作要突出重点、难点,对旗县级快速评估由盟市级督导人员完成。
  2.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人员随机抽取选定。
  3.调查时需带强化免疫日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认真填写调查表4和表5,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95%的旗县(市区),应督促其继续进行查漏补服工作。
  4.在快速评估时,基层防疫人员要携带冷藏包并装有冰排和糖丸,发现未服苗对象要随时给予补服。
  5.各地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督导情况及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开展。
  6.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盟市疾控中心应及时将督导及接种率快速评估情况上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资料汇总
  各盟市按照要求将分旗县(市区)强化免疫数据资料和接种率快速评价资料,于2011年5月24日前传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
  联系人:闫绍宏 段术琴
  电话(传真):0471-5984921
  网址:yshid2005@163.com dsqi525@163.com

  强化免疫资料的上报时限要求如下:

报告

第一轮

第二轮

村级报至乡级

4月18日前

5月18日前

乡级报至旗县级

4月20日前

5月20日前

旗县级报至盟市级

4月22日前

5月22日前

盟市级报至自治区级

4月24日前

5月24日前

自治区级报至国家级

 

5月30日前



  附件:1.2011年度全区开展强化免疫活动脊灰疫苗分拨表
     2.表1 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及接种登记表(接种点用)
     3.表2-1 2011年全区脊灰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表2-2 2011年全区脊灰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流动儿童用)
     4.表3 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通用)
     5.表4 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督导评价用调查表
     6.表5 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快速调查汇总表
     7.2011年度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提纲
     8.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附件1
2011年度全区开展强化免疫活动脊灰疫苗分拨表

地  区

国标码

目标儿童数

(0-3岁)

年龄组

疫苗使用量

(粒)

呼市新城区

150102

19100

0-3

 

回民区

150103

13000

0-3

 

玉泉区

150104

16500

0-3

 

赛罕区

150105

20500

0-3

 

土左旗

150121

11000

0-3

 

托克托县

150122

9000

0-3

 

和林县

150123

6000

0-3

 

清水河

150124

6100

0-3

 

武川县

150125

3100

0-3

 

呼和浩特市

150100

104300

0-3

230000

包头东河区

150202

15600

0-3

 

昆都仑区

150203

23600

0-3

 

青山区

150204

17000

0-3

 

九原区

150207

8400

0-3

 

白云矿区

150206

760

0-3

 

石拐区

150205

1200

0-3

 

土默特右旗

150221

14000

0-3

 

固阳县

150222

3900

0-3

 

达茂旗

150223

3100

0-3

 

高新区

150208

3300

0-3

 

包头市

150200

90860

0-3

200000

东胜区

150602

21000

0-3

 

达拉特旗

150622

16000

0-3

 

准格尔旗

150623

18000

0-3

 

鄂托克前旗

150624

2300

0-3

 

鄂托克旗

150625

8100

0-3

 

杭锦旗

150626

5000

0-3

 

乌审旗

150627

5600

0-3

 

伊金霍洛旗

150628

11000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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