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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15岁以下人群查漏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每月初对上月工作进展进行汇总、审核,填写补种实施进展月报表,并于每月8日前将实施补种进展月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按照卫生部下达的补种任务,2011年全区再完成20.6万人的补种任务。目前,大部分盟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了三年的补种任务,截止到2011年3月10日, 12个盟市除通辽市、巴彦淖尔市未开始实施2011年补种任务外,其余10个盟市已完成2011年补种人群为127382人,完成任务率为61.6%。未实施补种的通辽市、巴彦淖尔市要尽快开展实施补种,各地要利用学校开学的有利时机加快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进度。

  五、各盟市要强化项目的督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实施质量。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盟市要组织人员定期对旗县级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有效推动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完成补种任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15岁以下人群查漏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乙肝控制,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确定于2009~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依据卫生部医改办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分工的意见》(卫医改办函〔2011〕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对1998年-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

  (二)项目内容

  2011年对在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进行接种。

  (三)免疫程序和接种原则

  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次者,补足3针次;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需接种3针次疫苗。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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