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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年自治区大学生足球比赛的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院校于2010年9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寄交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名一律采用特快专递。
  (二)各参赛队伍于10月11日报到,4月12日上午11时(京时)在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比赛监督联席会议,请准时参加。
  十、经费与食宿
  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育竞赛的有关规定,各参赛队在参加领队会议时,需交纳体育竞赛服务费800元整,各单位参加比赛的费用自理,如需大会安排食宿的单位,请提前与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联系,费用自理。
  十一、 比赛监督和裁判长的选派
  比赛监督、裁判长及骨干裁判员由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
  十二、奖励办法
  (一)2010年自治区大学生足球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奖励名次。
  (二)各参赛队可评选最佳运动员2名、前3名的队各推荐1名优秀教练员给予奖励。
  十三、其它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和比赛期间),未办理者后果自负,并不能参加比赛。
  (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需交纳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在比赛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如数退还。否则如数没收。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人:石承文
  联系电话:0991-7606089
  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联系人:艾热提、况明亮、艾肯·瓦
  联系电话:0991-4332820 4332064 13999955839
  邮编:830054   地址:新医路19号

  附件2
2010年自治区大学生足球比赛报名表

  参赛队:         领  队:
  主教练:         助理教练:        医务人员:

序号

运动员姓名

场上号码

场上位置

出生年月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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