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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区属国家级示范区、实验区,自治区级实验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理念,促进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自治区社区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自治区将于2010年10月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举办“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目的

  (一)通过大力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使“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形式多样的全民学习活动蓬勃发展。

  (二)提高国民素质,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活动主题

  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是:“推进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推动全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提升国民素质和生活品味,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组织领导及活动安排

  (一)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具体工作由各地、州、市及自治区所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实验区组织实施。

  (二)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所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实验区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将这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重视上下沟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

  (三)“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时间安排在2010年10月。请各地、州、市及自治区所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实验区在10月份内自行安排。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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