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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五是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历电子注册网络信息服务费,按照学生每人2元标准收取,由学校在注册后一次性交清。

  六是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新生电子注册时间: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新生注册于10月18日开始至10月24日止;②专科新生注册于11月8日至11月20日止。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标准库格式数据同学生图像信息一并上报。新生数据、教育部标准库格式已传至新疆高校学籍学历在线群共享,请各高校及时下载。由于时间紧迫,今年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在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集中进行,各单位数据上报时,负责上报数据人员须带个人电脑并备齐相关资料,确保能够进行现场操作。

  三、强化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及信息查询

  各高校要加强合作,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对新生报到材料逐一查验,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在复查过程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高校要做好学籍学历政策和学籍学历信息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强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国家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关查询的唯一网站,使学生能够明确了解查询途径和方法。各高校应在学籍数据上报我厅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我厅也将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后,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http://www.xjedu.gov.cn)公布各高等学校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供学校和学生查询,并赴各高校检查学籍学历政策宣传情况。

  联 系 人:祝云清 赵鹤征 翟玉芝

  联系电话:0991-7606190

  电子邮箱:xj_xsc@163.com

  附件: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新生注册时间安排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新生注册时间安排表
  (本科、研究生上报时间表)

时间

学校名称

备注

10月18日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

喀什师范学院研究生

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

 

10月19日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

新疆大学研究生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

 

10月20日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10月21日

塔里木大学

喀什师范学院

伊犁师范学院

 

10月22日

昌吉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10月23日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

 

10月24日

石河子大学

新疆大学

新疆大学科技学院

 

10月25日-10月30日

 

数据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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